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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个月7号在公司上班时设备故障,有两名外国人过来看的,当时停机状态下我和一名外国人用简单外语交流故障原因,并用手指发生故障地方,这时另外一名韩国人开动了设备,造成我左手食指关节处被设备挤压伤,有道裂口渗血并且口子周围被烫伤,因为压的设备上有170度的加热装置,随后厂医务人员及班长把我送到医院拍片说没有骨折,挂了三天水吃点药,白天挂水晚上上班,领导不给按工伤休,就这样工作到现在,但是我手指至今只能弯30度给医生看的,我后来自己挂号看的因为不放心,回来后要求领导一定要报工伤之前领导不同意报,因为公司每年都有安全指标,现在终于同意上周五办理了,六十天后取认定结果,现在领导不让我加班了每天8小时常白班,并且周末双休,说哪天手指好了再安排加班,我这样每月扣完保险只能拿千元多一点,无法养两小孩,我今年三十二岁,请问我现在能去医院开病假到六十天后现在休的病假可按工伤假算吗?若算,工资怎么算的。领导不安排加班我这工资太低了,我该如何维权,谢谢了

其他 2015-12-22 14: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先进行工伤鉴定,再与单位协商赔款事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等,具体参阅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追问】您好!劳动保障局已受理工伤提交资料,等待六十天后工伤认定,请问我这种工伤认定主要什么内容?还有工作人员说我没骨折可能连评级都没有,我反问工作人员是否是手指不能活动也不算,那如何自己双手挣钱,工作人员说一年后再鉴定,鉴定非等一年时间吗?谢谢您
  • 属于工伤,具体伤残等级以鉴定为准,申报时限为一年,自受伤之日起计算。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根据伤残等级向单位索赔。
  • 您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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