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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3月份被一家制衣厂招入做管理,11月1号人事部解雇了我的助手,之后助手的工作一在我一直在干,我也一直叫人事不帮我招个助手,人事部就一拖就是一月,也就是11月26号下午,人事部找我谈话说是老板说的现在由于员工太少了要裁员叫我做到月底就不要做了,还说助手的事一直都是我在干到时候补偿我一点工资,可是月底发工资时候还是我本人的那份工资,还压了我一个月的工资。试问解雇员工还有压工资的道理吗?12月15号又通知我去把一些一线员工没有做好的产品要一定做好,可是那些产品都是6月份做的,做产品的几个员工都自动离职了,几个员工都还有一个月的工资在他们手里没有要了他们可以用这几个离职员工的一部分工资叫其他员工做呀。为啥还要叫我做这不是耍花样吗。他们的理由就是我是那几个员工的领导,如果我不做好12月底就会扣我的11月份工资,也可能就扣光了,因为每月都有各种理由扣款的。请问我有义务帮忙做好吗?还有无故解雇我是否应该多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他 2015-12-22 17: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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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生劳动纠纷,应该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注意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录音等证据搜集工作,然后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发生劳动纠纷,应该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注意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录音等证据搜集工作,然后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电话咨询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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