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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满三年了,可以休三个月病假,那这个的时限怎么规定的啊?是一年休三个月病假还是多久

其他 2019-06-19 05: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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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动者工作年限不足十年,在本企业工作年限不足五年的,医疗期为三个月 而根据第四条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也就是说,这名劳动者,连续休病假不能超过三个月,或者累计病假不超过六个月,这个病假是没有周期的,不存在说一年可以休几个月病假的问题 另外,虚假的病假条需要承担法律风险
    【追问】那我休够了三个月,但是医院要求我继续卧床,怎么办
  • 你好,连续休病假不能超过三个月,或者累计病假不超过六个月,这个病假是没有周期的

  •   劳动合同法关于病假医疗期的规定新劳动法关于职工病假工资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 病伤假期工资的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修正草案》第十六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 您好,建议与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协商解决。
  • 连续休病假不能超过三个月,或者累计病假不超过六个月,这个病假是没有周期的,不存在说一年可以休几个月病假的问题
  • 你好,咨询该项主管部门为准。
  • 需要医院出具假条
    【追问】我知道病假需要假条,我看劳动法不是规定工作不满五年的只可以休三个月病假吗,我休够了三个月之后呢?2015年休够了三个月,2016还可以接着休息三个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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