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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广东一个工厂里工作,做了快三个月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老婆怀孕经常不舒服,所以请假,但是她却算我矿工,罚款300,现在我要辞职,老板娘却不给工资,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5-12-23 16: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用人单位无权罚款,劳动者提前三十日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可以解除,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劳动报酬。此外,由于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计算的时间从用工之日满一个月起算至实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未果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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