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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过路被邻居的二条狗咬了二口,手又摔脱臼了,幸好有二人把狗赶走,狗主人回来时说认,事后先付了5百块,但后来他我不认了,请问我该怎么办,让他陪偿哪些费用

消费者维权 2015-12-23 0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的问题属于侵权赔付。可要求侵权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追问】请问一下这类案件多久报案有效
    【回答】诉讼时效一年
  • 您好,搜集证据起诉索赔。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
  •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等
    【追问】现在我妈还在拿药,找大队大队说要等我妈手好了再处理,请问下处理不好再到派出所报案那时还行不,迟不迟,因为都快二个月了,手也快取夹子了
    【回答】您好,建议尽快报警。
    【追问】请问报案有期限吗,超过多久报案就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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