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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该公司近30年,现到退休年龄,请问公司应给我补尝吗?劳动法有无该规定?

其他 2015-12-23 11: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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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你好。1、你已经开始享受养老保险,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2、公司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若因为已经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享受退休待遇,无补偿。
  • 你好!公司不给予补偿,但可开始享受退休保险待遇。
  • 你好,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享受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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