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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海市首批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2010年10月我办理了贷款以及交了除贷款以为的全部购房款项,并且签订了合同。和同上明确指出最晚交房日期为2010年12月28日,但是现在开发商却以银行贷款还没确认为借口迟迟不肯发放钥匙,到今天已经超出最晚交房日期好几天了,请问想这种延期交房的情况能否让开发商按延期的时间来赔偿。

其他 2011-01-06 18:5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按协议约定处理!
  • 你好,需要具体研究你们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关于晚交房是如何约定的。如有约定赔偿,可按照合同确定。
  • 主要看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但是你先确认银行贷款的情况。
  • 你银行贷款是否办理完毕并且妥当了?如果是,那么开发商延期交房应当承担责任。 如果你贷款没好,就不能怪开发商了。 建议你先和银行联系下,确认贷款事宜。
  • 开发商是否违约,仍要以预售合同的约定进行判断。比如,是否交房约定在开发商收到全部房价款之后?如果这样,还不能认定其为违约。如仍不清楚,可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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