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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做人流快两个月了,三次去复查做B超医生都说做干净了,后来一直肚子隐痛,去省立医院抽血化验说没流干净,我现在不想去之前的私人医院做清宫,请问我可以向他们要求赔偿吗?

其他 2019-06-02 03:4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先去市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分清责任
  • 会赔偿二次清宫手术费用
  •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 你好,这种情况可能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院检查反复给你带来损害,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建议与医院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维权。
  • 你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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