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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8年3月2日在锦州邮政储蓄所向江苏徐州老家汇钱,由于地址不详被退回,我原始单据地址填写正确,是工作人员向电脑输入地址错误所导致被退回,我要求从新汇款,但被告知要在交一次手续费,请问邮政储蓄所要求是否合理? 如不合理我应该向什么部门投诉? 如果向法院起诉是否可行?

金融 2008-03-06 18: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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