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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夫妻共有两套房产和一辆汽车。第一套房产是结婚前购买,男方单位集资建房,2007年结婚前已付大部分房款,贷款10万元。结婚后办理的房产证,并提前还清尾款;第二套房是结婚后于2012年购买,由女方父母付60%首付,余48万由男方办理公积金贷款并逐月偿还,购房合同上写的男女双方的名字。现男方已还贷11万余元,房产证未办理;车辆2011年底购买(婚内),含购置税总价12万元,其中9.5万元系男方姐夫出资,车主写的男方姓名。若离婚,请问这两套房产和车辆如何分割?谢谢!

离婚 2015-12-24 16: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第一套房产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不用分割。第二套房产是女方父母负的首付,则理应归女方,但需返还男方在夫妻共同财产部分中支付的部分价款以及增值部分。至于车,男方姐夫为明确说明赠与男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分割可以进行协商。
    【追问】车辆问题,男方姐夫未明确说明是借款还是赠予。如是借款,车应该由男方姐夫收回吗?
    【回答】如果是借款的话,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一起承担,但车还是属于你们夫妻。
  • 您好,第一套房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女方可以对增值部分进行请求分割。首先第二套房和汽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具体分割可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 您好,首先第二套房和汽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第一套房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女方可以对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具体分割可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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