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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于2008年4月2日欠我98000元货款。他在欠条上这样写的:从2008年4月开始还款,前3个月每月还5000元,之后每月还10000元,直到还清为止。 然而赵某于2008年5月和7月通过银行转账分别还了5000元,之后再也没还过。我曾多次打电话( 赵某在异地)催他还款,但他都以种种借口不还。 请问我现在其实他 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诉讼 2011-01-04 14: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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