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襄汾县的,想咨询个问题。襄汾县在2000年的时候组织工商·劳动·水利·土地·地矿·物价·公安·等等部门成立了一个矿山综合管理办公室,性质就是设卡收费的,人员大约200人左右。成立时说是在各个单位抽调人员,但是也有一部分临时工进入此部门,我就是在成立后作为临时工进入此单位,兢兢业业工作了十年,2010年县上说要改革撤销此部门,现在此矿山管理办公室还有20余人,其余大部分有原单位人员回到原来单位上班,还有我们几十个临时工就被解散了,什么都没有。单位也从来没有给我们买过医疗养老保险。我们几十个临时工其中大部分是工作四五年的,像我这样在这个单位工作十年的也就4个人,我现在想问一下我们这样就被解散回家了吗?能怎样主张下权利?

其他 2011-01-03 20: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临汾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