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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奶奶有点房子,但由于我爷爷是军人,所以要随军,因此奶奶把房子借让她的亲弟弟和她的妈妈一起住,但居住十多年后,她的亲弟弟很多次打电话向奶奶索要房子,但奶奶并没有同意,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爷爷背着奶奶私下写了一封信意向表明他们放弃房子,书信上只有爷爷一个人的签名,也没有去做任何的法律公证和房产转让凭证。事过二十年后那片区房屋搬迁改造,奶奶的亲弟弟并没有告知奶奶这边任何人,私下到搬迁部办理相关手续,找了一个和奶奶年纪相当的老人到搬迁部假冒签字、签章,并把搬迁后房子的房产证落成他本人的名字,所有的财产都收入囊中。在五年前的一次无意中得知原房屋搬迁改造,房产证也是奶奶亲弟弟的名字,奶奶的弟弟提供的说愿意放弃房子的书信,书信上奶奶的签字和签章是找人假冒的,但奶奶并不知道书信的存在,是爷爷单方面的行为。于是之后提出法律诉讼,由于法院一直没有开庭审理,一直到奶奶过世后案件才开庭审理,由于死无对证,法院对奶奶笔记作了鉴定,鉴定结果字迹假冒,当时假冒人也承认了其行为事实,但奶奶的亲弟弟拿出了当年的那封信,结果官司败诉,主要原因也是因为那封信。我想咨询那封信是否具有法律效律?这场官司是否还有胜诉的可能性?

诉讼 2011-01-04 15:0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爷爷不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凭这封信胜诉是有问题的。但问题在于你们是否能提供你奶奶不同意的证据。因为夫妻一方对对方有一定的代理权,法院这么判可能是认为这封信是你爷爷奶奶的共同意愿,只不过由你爷爷执笔。这就是关键所在。 而且显然拆迁也需要你奶奶的签字,所以对方才找人假冒。 如果还没有过上诉期,抓紧上诉。 如果已过上诉期,可申请再审。 欢迎给我来电话进一步咨询,最好带上判决书、信等相关材料面谈。
  • 您好! 不知该案件是否还在上诉期内?如需帮助可以带上相关资料面谈看是否能挽回局面。
  • 那封信如果确系你爷爷所写,那么应视为你爷爷放弃房屋的意思表示,但因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爷爷无权单方处分,所以书信即便有效,也只能处分房屋一半的产权,无权将全部房屋赠与。 如果笔迹鉴定你奶奶的笔迹为假冒,那么登记你奶奶弟弟名下的房屋及拆迁款均应当属于你爷爷和奶奶财产所有,你奶奶的继承人可以起诉主张返还 根据你所说情况,案子还有胜诉的希望,鉴于你提供的案情不是很清楚,而且没有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为保证法律咨询准确性,建议进一步电话或当面向律师咨询
  • 你好,还在上诉期内的话,可以及时提起上诉。已经过了上诉期的话,可以到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详情可来电咨询。
  • 建议你把全部材料带来让律师具体分析一下,以便在十五日内尽快提出上诉,如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 你的爷爷没有单方面处置该房子的权利,建议您在十五日内尽快提出上诉。如有需要请来所面谈
  • 那封信上没有你奶奶本人的签字,你爷爷是无权单方处份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法院的判决是有问题的,如是一审建议您在十五日内尽快提出上诉,也可以在上诉前当面拿相关材料咨询沈晶律师。
  • 建议面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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