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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申请财产保全四五天了,法院还没我消息,法院以收了保全费用。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5-12-28 10: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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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办理案件的法院 咨询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你好,去法院催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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