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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婚前他的父母贷款给他买的房子,在我老公名下,我们婚后他的父母每月仍在替他还贷款。我们俩的工资也不高,几乎没有存款,而前几天我发现了他的出轨行为,他要求我再给他机会,如果我们要签订忠诚协议,是不是可以要求他将房子当成日后对无过错方的赔偿?如果我要求他父母签下合同说房子是赠与我们两人结婚的,房产证上也追加我的名字,那么我是不是在万一离婚时将房子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离婚 2008-12-30 17: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按新婚姻法规定办理 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以合同日期交完全款(结婚前以付清和或或婚后一方个人财产一次性付清的(资金来源证明: 银行对账单)登记在个人名下)(登记在双方名下是共同财产))婚后共同出资的房子 没有约定 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除非一方有出资证明)你可上网查法规,证明个人财产的证据(出资证明。发票日期。交契税日期。合同日期。银行对账单。婚前个人财产来源证明:赠与合同:父母给一方的。)(婚后指定:赠与一方的,也是个人财产。婚后无赠与合同才是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 没有证据 是一人一半。要求使用权,产证上也追加名字是共同财产
  • 夫妻相互忠诚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无需签订所谓的忠诚协议。如果今后离婚而你又是无过错方,自然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对方没有足够的金钱履行能力,当然可以以房屋作价。如果你能让他父母签合同,房产证上也追加名字,离婚时房屋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只是提醒你,他父母所签的合同可能会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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