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江苏泰州兴化市西鲍乡新民村人,2007年231省道征用我村耕地,按照泰州市政府文件规定每亩补偿费14000元,安置费应按田亩与人口按比例赔偿,但目前只收到补偿费9200元每亩,还有的村民每亩5500元,安置费直接没有,问了乡干部他们说不知道有安置费,至于补偿费没有给足,等村里渔塘招标慢慢补偿

刑事辩护 2015-12-30 09:3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