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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厂,只有十几人,没有签订合同,厂规是一张纸上写明辞工提前一个月,厂的招工启事上写明工资是每月的最后一个周六发,2010.9.19号上班, 但我拿了两次工资都是到下月的5号发的,托了几天。12.5号给他说回家辞工(小厂没有什么辞工单,直接口头说的),老板当时答应很爽快,说特殊原因可以谅解。但到了12.31号因有工作上的矛盾,我找老板31号做了就不做了,他当时厂里两批货轿急,让我赶完一批货才可以走,我就想那就在做几天到我辞工到期1.5号走,可后来他说至少要1.15号左右, 我家较远车票不好买,都春运了,1.2--1.4号都在跟他闹,1.4晚加班因和A老板(厂有两老板是兄弟)产生口角,他说我不想做可以请假,我就问他是不是可以 可以我就走人,他当时说可以。我就走了,找B老板问他几时拿工资,他没明说,只说先把我跟A老板的事弄清楚等下给我打电话,但一直没有给我打电话。1.5号晚我打电话给B老板问他几时拿工资,他却说要农历20(阳历23号)左右拿,他说他没收到货款,没钱,手上就5百,叫我要就去他手上借,按照他平时发工资的规律都该发了,今天都6号了。我该怎么办?又急着回家。

仲裁 2011-01-06 14: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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