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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一年时间,对方故意发恐吓短信,几次跟踪,数次故意在我面前露面,偷听谈话,上课一直看我,与他人说一些侮辱我名誉的话,曾告诉过老师多次,无济于事,死活不赖账,反而更厉害。是否构成犯罪?

刑事辩护 2018-07-03 15: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知你们到底是多大的学生,建议通过学校处理。
  •   违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偶尔一次可以不理会,多次收到恐吓短信可以选择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机关可以对违法者拘留或罚款处理。
  • 报警试试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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