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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合肥**广场三楼分割由969户业主购买后由**成立**物业管理公司统一承租,按购买价前5年付8%,后五年付8.5%的费用给业主,2015.12.31租赁合同到期,**单方面按原租金预付到2016.1月---2016.3月,并且不愿涨租金。在2015.12.29登报进行公告:1,续租20年;2,前十年按8.5%,后十年按9%给租金,;3,100%业主同意才续租。**声称1--3月是商谈期,如果没有100%的业主同意,从4月开始,**开始按原图纸对三楼进行分割,在7月还给业主。现有部分业主不同意,要求**还铺,**不予理睬,三楼照旧营业,这三个月是生意最好的时候,据了解,**和很多商家签到2016年3月,这几个月**违权租给商家,现在如何应对**不还铺的行为?

其他 2016-01-03 20: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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