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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15年5月份和我妻子结婚,目前还没有领结婚证。结婚时,我家买了婚房并且装修,订婚的时候,我家给了女方八万八的彩礼,加上一些首饰和给女方父母买衣服的钱,当天一共花了十二万。女方承诺给十万元的嫁妆,到现在也没有兑现。婚后,我妻子对我说她的工资卡在她的妈妈那里,我就没再追问。结婚半年,她一分钱也没拿回家里,十月份的时候,她没经过我同意,把我工资卡上仅有的八千六百元转了出来,被我发现后,惊动了双方的父母,她把钱转回来了,我也就没再计较。十二月的时候,有一天高利贷堵在我家门口,说我妻子在外面欠了一笔钱,加上利息一共一万二,后来我查看了她和债主的通讯记录,发现她和债主关系暧昧,并且有离婚的打算。而且她的工资卡一直在她的身上,并没有在她妈妈那里,这从结婚截止到十月底,她工资发了一万两千八百元,但她一直骗我说单位没开支,卡在她妈妈那里。我想请问下,我的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结婚后,我父亲给我五万,加上这半年我自己节省,一共有八万元的存款,里面没有女方的一分钱,如果我现在和女方离婚,彩礼可以退还一部分吗?大概能退几成?

离婚 2016-01-03 18: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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