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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0周岁孩子在学校午餐后自由活动期间与另一12岁孩子在学校操场相撞,当时双方都在奔跑中,12岁孩子与他的同学在篮球场地自发打篮球,我孩子在追同学时穿过篮球场,与12岁孩子相撞,12岁孩子倒在我孩子身上,我孩子头部撞在水泥地上,当时失去意识,短暂昏迷,后来被其他同学搀扶回教室,老师发现后,简单询问了一下,孩子当时无法完整表达清楚,只觉得左耳疼痛,老师随后给家长打电话说,孩子与别人相撞,耳朵疼,让接回家休息一下.没有告知孩子头部与那里相撞.但是孩子到家后,已经无法下车,我们认为情况不好,直接开到医院挂了急诊,头部CT检查发现颅骨骨折,大脑血肿,积气.随即办理住院手续,住院治疗18天,前三天为危险期.学校和12岁孩子家长在孩子住院当天和第二天来医院看望过.住院期间费用由我们支付.现在孩子已经出院,但是经常头晕恶心,紧张兴奋后,症状就会加重.请问学校和对方孩子应承担多少责任.

其他 2008-12-26 22:0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对方孩子应负主要责任。学校如没有及时通知并救助应承担次要责任。同时,孩子也有责任即孩子的父母承担部分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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