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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店里中午吃饭被同事用麻辣烫故意泼到脸上。当时火辣辣的疼。他泼完还出口威胁我。事后我去医院说一级烫伤。在左眼那里一块被烫伤特别难看。他什么都没赔偿。等待公司处理就是把他开除了而已。店长说赔我医药费也就是100多而已,过去5,6天也没赔我。主要我现在烫伤在脸上特别难看。而且要好久好久才能好。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可以再去告这个同事吗?大概可以拿到多少赔偿金

刑事辩护 2016-01-04 11: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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