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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12月份在社区的出租屋管理中心开了一张机打发票,但是当时发现工作人员将我单位的抬头打多了一个字,向工作人员提出后工作人员将打多的字进行了涂改并盖上了出租屋管理中心的发票专用章,他们说这样就可以了。但是我拿到单位上报销时,单位的会计说这份发票已经涂改了不能报销,要不税局会罚款的。我在网上查了一下,有些可以有些说不可以,到底这份发票有没有效,需不需要重开啊?

其他 2011-01-08 22: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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