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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8年去了在长沙一家医院做激光去疤痕手术 当时我去 那里人给我说的 是三次激光后有效果 可三次后 没有一点效果,我一点也不信任他们了。我当时跟他们说了我的疤痕没有好一点的时候 他们给我的回答是做好为止, 我当时在上班也没有时间跟他们耗 我心里想就算了 可现在已经是011年了 我发现我的疤痕越来越痒和红 我今天问了那医院医生 可他们的回答又是要我去复诊 复诊后的结果肯定是又要我做到好为止 我想问一下 我想跟他们签这样的合同行不行 我答应他们去复诊 如果他们还要我还做激光 那他们就先把我做好了 我再把省下的钱给他们 如果没有做好 他们就赔我费用 不知道我做要做行不行 如果他们不答应 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1-01-10 13: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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