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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轨有私生子,小三亲口承认,女方可以起诉要求精神赔偿

离婚 2018-05-07 08:2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在起诉离婚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 可以的.........
  • 男方出轨,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赔偿。这个问题可以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并一同提出赔偿请求。但是否构成法定赔偿情形,则需要法院具体认定。
    一、离婚时的过错赔偿原则:
    按照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如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赔偿。同时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几种典型的赔偿情形,例如,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等等。
    二、“ 出轨 ”是一个含糊的概念,需要法院具体认定:
    按照婚姻法原则,并非只要一方有过错,就必须向另一方赔偿。而 “ 出轨 ” 的情形也是多种多样的。需要视具体情节轻重,要权衡错误的严重程度而定。
  •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上述法条中的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并且适用《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首先仔细思考,确定是否必须离婚。
    如果非要起诉离婚,需要写出民事离婚诉状,同时需要向法院提供对方出轨导致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据。
    《民诉法》对起诉的要求和对起诉状的要求: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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