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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6-01-06 13:4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男购买,且写男方名字的,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 你好,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
  • 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为夫妻共有
  • 你好,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不属于共有财产分割,婚后共同还贷的可以平均分割。
  •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的升值部分可以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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