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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们单位产假只有40天,并且没有工资只有300元补助,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4-01-24 19: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公司上夜班前兆流产不想在干了离职公司有什么事补偿没有
  • 《劳动法》对产假天数的规定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对此你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补充: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 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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