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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一个亲戚在丽江市古城区医院做结石手术,在结石手术第二天出现不良反应,我们及时向值班医生反应。值班医生说,不怕,只是身体虚,叫输了氨基酸液体,第三天病人病情加重。我们要求转院,医生还是说不怕,不让我们转。到第四天下午,病人就直接昏倒,古城区医院抢救了一天,就提出要求我们转院。第五天下午病人在昏迷的状态下,转到丽江市人民医院ICU进行抢救,经过5天抢救,病人才醒过来,现在正在治疗当中,其恢复比较快。我们认为古城区医院在治疗当中,病人出现不良反应向他们反应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延误病情。要求承担费用。

其他 2011-01-10 11: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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