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分居后遇动迁,被告以户主的身份,与动迁公司签下《动迁协议》,且不肯提供该协议给原告,动迁公司以原告不是户主的理由,同样不肯提供协议给原告。如原告委托律师提出离婚及析产,到动迁公司调取《动迁协议》时发现,被告与动迁公司所签的协议,严重损害原告利益的,原告想将被告和动迁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请问此时的诉讼时效,是以被告和动迁公司签订《动迁协议》的那天起算,还是从离婚起诉后调取协议、发现问题时起算?该诉讼时效为多久?谢谢!

离婚 2016-01-07 07:5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