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与10年11月租赁2房一厅,期限1年,11年1月10号业主通知房子要出售,要求我们3月底搬出, 令合同有一条::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甲方代理人免佣为乙方提供租赁服务,并承担搬家费。 合同法229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关系,即房主把房子卖了,租赁关系自然转移到新的房主身上。 由于个人原因不方便搬房子,请问是按照合同还是遵照合同法?我是否可以不搬出,直到合同期满?

其他 2011-01-11 12: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