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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非法拘禁罪,检察院不予批捕。公安局取保候审。然后检察院起诉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之规定。第172条之规定。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然后又把此案件送到司法局。司法局已经批准了判缓刑。请咨询一下。法院不可能再判实刑了吧

刑事辩护 2020-03-10 12:2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公检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取保候审可以在刑事诉讼期间的任何阶段办理,因此,逮捕后的取保候审与拘留期间的取保候审并无差异。
  • 法院审理案件有两到三个月的审理时间,在这期间,被告也可能被羁押,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这期间也能申请取保候审,但要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
  •   取保候审之后,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是刑事诉讼中的法定程序,其中包括讯问核实案情、告知诉讼权利等。检察院是否提起公诉,还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  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 恩,不违反规定,就不会。
  • 您好,判了缓刑,除非将来违反缓刑期间的规定,否则不会收监执行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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