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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5年10月10下班回家骑电瓶车被一辆小型面包车开车门的时候撞了,脚骨折石膏打了一个月。现在还不能走远路。我不知道应该让她怎么陪偿。病假条开了3个月,请问我可以3个月的误工费吗?还有我是做生意的误工费怎么算?

其他 2016-01-08 2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结合案件资料具体核算过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 如果没有误工证明,就按宁波社平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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