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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4年12月判离婚,2015年7月接到银行电话,前夫欠银行钱,会让我还吗

离婚 2016-01-10 17: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是否需要偿还,关键看这笔债务是否发生在你们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这期间发生的,你就没有偿还的义务。
    【追问】我2013年就提出诉讼离婚,之前的经济就是各用各的,这笔钱什么时候发生的我不知道,离婚时女方带着女儿净身出户,因前夫一直在骚扰我和女儿,因此只要是陌生电话我们接到都说不认识,法律上会牵连我们吗
    【回答】如果你不知道这笔债务发生的时间,暂时就无法确定你是否应当偿还。
  • 你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 假如是婚前借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要还。
  •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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