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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朋友开车撞到一老人。经博兴法院判了,但医药费多付给对方4000多元,交警队押金9000元。请问这两项款能给吗?

案件执行 2011-01-15 21: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回,4000元,如果对方诉讼时没有扣除这部分,结案后经法院过付款时,法院会直接留出你的4000元,法院如果不留,你需要提前找主审法官。如果对方已经扣除了,你需要到保险公司要这4000元,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在交警队的9000元,你拿着判决书到交警队领取即可。如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 滨州律师王凤玲回复
  • 可以要回来。
  • 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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