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他起诉要求离婚,答辩期间,我就不同意离婚,先后通过快递将事实理由,及家庭财产等相关证据寄给主审法官,第一次开庭辩论结束,第二次开庭他未到庭,法院裁定: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按撤诉。案件结束后,我去法院档案室查阅,发现法官在案件审结归档,没有将我提交的家庭财产以及相关证据归档,请问法官有权不将我的证据归入档案吗?我可以向法官讨回未归档的证据吗?

离婚 2008-12-29 21:2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