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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以前用我弟弟的名字买的房子,买了以后我弟弟和弟媳离婚了,有个女儿,弟弟和弟媳就写了一个证明和借条给我,证明房款是我拿的,弟媳放弃产权,后来弟弟又结婚了,有个儿子,又离婚了,后来弟弟生病死亡了,我该怎么办里房子过户。那位律师请给我帮助,谢谢!

离婚 2016-01-10 16: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下,你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子属于你的,才可以办理过户。
  • 如果你弟弟还在世,你作为房子的实际所有权人,在你弟弟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到房管部门办理更正登记或者申请异议登记,但目前由于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你弟弟已去世,暂时已无法办理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房子由于产权登记的是你弟弟的名字,按物权法的规定,房子的所有权以产权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故该房子在法律上视为你弟弟的财产;如果你弟弟生前未留下有效遗嘱的话,该房子应该由你弟弟的遗产继承人,他的儿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继承;所以,只有等到你弟弟的继承人办理了该房产的继承手续,将房子过户到继承人的名下时,你才能向他的继承人要求更正登记或者申请异议登记,如果他们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该房子的所有权进行确权(但除非该房子的购房发票或者购房合同上都是你的名字,否则获得法院支持的可能性很小);还有一个办法,如果你弟弟的继承人,承认房子事实上是你的,同意将房子所有权变更过户到你的名下,一方面可以要求他们协助你到房管部门办理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也可以通过双方签订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的方式,将房子过户到你的名下;如果你弟弟的继承人不承认房子是你的,拒绝更正或者过户,他们认为房子是你弟弟的,要求继承该房子,那这种情况下,虽然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房屋确权,但已不太可能将房子过户到你的名下(除非像前面提到的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都是你的名字),你支付的购房款和相应利息可视为你弟弟的生前债务,你只能凭着借条和有关证明,向他的遗产继承人要求偿还该债务
    【追问】你好:谢谢你的帮助,我想问一下,我弟弟两个小孩一个6岁,一个17个月,他们还小,无法办里继承过户怎么办?
    【回答】孩子未成年,不影响办理继承手续和过户;可以由他们的法定监护人(在取得有关证明手续的情况下),代理办理房产继承和过户手续。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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