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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09年到公司工作,2014年与我签了无固定合同。约定了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但是合同约定中有:在履行合同中,甲方根据需要或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情况,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现在公司重新竞聘岗位。竞聘不上就转销售。请问律师:我不想竞聘,因为公司加了工作内容。公司能不经过与我的协商就调我的岗吗?还有我坚持找原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行不行。如果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得到按每年补偿月工资*2的赔偿吗?

其他 2016-01-11 09:2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我认为可以要求按照原合同执行,即使调岗也不能与原岗位偏差太多,如无正当理由辞退,可以得到赔偿。
    【追问】原来理算岗,现在加了一项人伤岗。竞聘是人伤、理算岗。我不太会人伤岗。所以这个岗位不太适合我。就是想裁一个人。我能要求按原来劳动合同执行吗?协商不成,仲裁胜诉的机率有多大?
  • 你好,可以要求按照原合同履行,即使调整岗位单位也需要证明必要及合理性。
  • 您好,您可以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需要看公司辞退您的理由是否违法
  • 无正当理由辞退可以支付赔偿金
    【追问】无正当理由可以按违法辞退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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