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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予详细解答。谢谢! 我现在怀孕期间,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在今年2月份到期,两天前公司说让我提出回家办公(其实在公司知道我怀孕后,已把我的工作全部让另一个同事做了,现在我没有任何工作),公司说如果回家办公,将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给我发放工资,并交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问题 1、我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如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合同,那是否应按顺延处理?且不能降低现在的工资标准? 2、如果顺延至哺乳期结束,公司解雇我,应对我如何补偿? 3、公司让我回家办公,并按照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发放工资,是否合理?并且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是否按照现在工资标准缴纳?

其他 2011-01-13 22: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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