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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7年11月30号借款给某人。这个人借了钱就跑了,2015年5月,我看到他回来我多次催款,本金和利息,都未付一分。借条上写按每月按两分利息。借条上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现在他回来了我讨不到钱,问可以起诉吗?

其他 2016-01-12 22: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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