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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妹妹去饭馆吃麻辣烫,店主老板态度差,暴力,打了我和妹妹。店主男性,约45~50岁之间。我妹妹未成年,我们去医院检查,医院证明头部轻伤,腿部轻伤。打人者应该赔偿医院里的检查费用和医疗费以外。还需要赔偿哪些费用呢?

其他 2016-01-11 22: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不单是赔偿的问题,这属于伤害案子,要做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决定这个案子启动什么程序的,至于赔偿,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你的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建议你委托律师详细计算赔偿数额
  •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
  • 残疾赔偿金。
  • 你好,其他交通费、营养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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