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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和第三方签订了代理销售合同,获取了巨额利润,但是在销售结算过程中,公司实际控股人(董事长、总经理)却以公司的名义发布公告,将个人账户作为结算账户,让客户将钱都打到了他的个人名底,并将钱用于个人的投资置业,请问这样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刑事辩护 2016-01-14 1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涉嫌了。。。
    【追问】涉案金额约5000万左右,罪名成立的话会判几年?
    【回答】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您好,已经涉嫌了,建议尽快解决,否则事发后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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