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劳动合同在A公司,B公司是其子公司,由于国企改革A公司被c公司控股,B公司被C公司独立成与A公司平级的新B公司。A公司要求我们一部份员工签新B公司,我们未签,A公司又想出一招让新B公司代管我们,让我们在新B公司上班,身份仍是A公司。我们还是不愿意因为在新B公司上班意味着要被外派。请问A公司这样做违法吗?

其他 2016-01-14 16:0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1、你们是在A公司上班,若是在另一家公司上班的,意味着用人单位主体发生变化,你们将和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和新公司形成劳动合同。2、单位要求你们在另一家公司上班的,那么你可拒绝。若是被派遣的,可协商一致,未协商一致的,可拒绝,单位若是辞退你们的,可要求予以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原合同继续有效,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对于不符合原劳动合同的安排,可以拒绝,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原合同继续有效,可以根据合同要求。
  • 你好,原合同有效,可以拒签的。
  • 你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您好,不合法。
  • 你好!是违法的。公司并没有权利强制派遣,需协商一致。未协商一致的,可拒绝,单位若是辞退你们的,可要求予以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