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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2010年11月30号,小明(化名)跟我还有小刚(化名)在陕西省咸阳市李家庄村租的房子,我们每人一台电脑。11月30号下午小明说他来一个朋友,下午他的朋友来之后就在我们房租。我跟他的朋友不认识。那天晚上我们得知第二天停电、所以都玩了一晚上的游戏。结果1号早上8:20我们都睡觉了,12点40左右我先起来的。起来后就发现我的笔记本不见了,然后我叫醒他们。在房间四处寻找了一下,的确没有我的电脑。他们两的电脑都在。还有小明那朋友也不见了。最后我们肯定电脑是让他朋友偷走了。我们就报警了。经过1个月的时间。公安机关将偷我电脑的人抓获。抓获后,那人也承认了,电脑就是他偷得。但是我的笔记本被卖了。销赃的人也抓住了,但是销赃的那人丛派出所跑了。现在关于赔偿问题。派出所说跟他家联系。但是好多天过去了。没有音信。我给派出所打电话。派出所说着事情处理要等半年。本人想知道下。是不是这么个结果。还有别的处理办法。因为我们用电脑玩游戏赚钱。两个多月的时间了。派出所却给我这么一个答复。

诉讼 2011-01-17 14: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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