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五楼居住,2011年1月11日四楼居民通知我说我家漏水了,我回到家发现地面没有漏水的迹象。并让四楼居民来我家亲自查看,四楼居民在查看后说是因为厨房下水主管道发生堵塞了,下水不通发生返水致使从支管冒水。我提意找专业疏通人员查看,但四楼不同意,而是从他自家取来家用手摇疏通器到我家厨房地漏疏通,但不知什么原因没通成,四楼居民放弃在我家疏通决定要在六楼通。之后再没和我们联系疏通问题,直到2011年1月18日早上7:40分左右,我听到下水管有敲砸的声音,我发现四楼已将我家厨房地漏管(在四楼部分)敲砸出一块破口,可伸入四个手指并可见四楼厨房光线。我下楼劝阻,正巧同楼崔姓居民听到也上楼来询问,四楼居民对同楼崔姓居民说不再砸了,砸坏的就放着,但未表示如何解决。待我与同楼崔姓居民离开四楼居民家后,他用白水泥从之前管子被砸坏的地方向内部填充将我家下水地漏管子全部堵死,我又去与四楼协商,四楼居民不与理睬,还在我回家之后拿刀到我家来砍砸房门威胁我。我想咨询律师,四楼居民擅自将我家下水管堵死是否侵害了我家对下水管道的使用权,如何让对方停止侵害?对于居家上、下水管道,生活中居民有怎样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

诉讼 2011-10-22 13:4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