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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买了套毛坯的房子约131平方,合同交房期是2015年10月中,因為當時收樓人太多時間遷就不了,有致電物業管理處咨詢是否可以遲點去驗樓,得到的答案是可以;于是我12月12日去看了房子,發現所有的墻腳都有很明顯的水迹,有些房間還有大量的积水(已拍照片),物管查了之后說是樓下哪家的地漏被管被堵了,所以別人試水就往我家里倒灌,我不知道到底發生了多長時間,但相信所有房間包括廳已經浸泡過因為每面牆都有明顯的水印,我要求將1米線以下的牆身全部重新做,以及大門門框要更換新的(因為木門被水泡過),可他們只是將木門重新油了油掩蓋水印而已,牆身不作處理,已經找了四次協商解決,但一直沒有回復,之前收樓通知書寫明逾期收樓也要從2015年10月16日开始计算管理费,这种情况下我是无法接受就这样收楼,花了一百多万买的房子就被泡水里也不给个说法!请问我可以如何做來維護自己權益?謝謝!

争议解决 2016-01-19 20: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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