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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们是巴西的一家企业,因为主要生产元件如 :面板,电阻,电容,芯片等电子元件都是从中国采购,现在想在中国成立个采购部门。 主要负责采购,采购后自己找货代公司运货到巴西,如果可能争取到出口退税资格,可以货获得出口退税,以减少公司的采购成本。 我现在不清楚这种情况在国内要成立的是“分公司”还是"代表处“ 然后确定后,我应该去什么部门申请?

公司成立 2011-01-20 09:3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建议在国内成立法人实体,根据你的描述,如拟从事相应业务,“代表处”无资格,外国企业无法直接在国内设立“分公司”。 如要成立外资企业,应先准备公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向商务局报批,通过后办理工商注册程序。
  • 我认为应当成立一家国内的公司,并且具备法人资格,而不是分公司或代表处,否则退税不能办理。
  • 成立公司或代表处均可,应当到工商部门申请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 可以投资设立公司或设立代表
  • 可以投资设立公司或设立代表处,可以委托律师办理,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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