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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住宅小区住户办理了房产证和土地证,但除建筑物实际占地面积以外,其余地面都为开发商办理了土地证,并且土地管理部门说:业主只有离楼基1.5米内的土地使用权,1.5米以外全部是开发商的土地,如论开发商自建房屋或转让,住户都无权千涉.并说只要开发商允许你走路就行了.土地怎么处理住户就管不着.咨询小区的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应归谁,请求明示,这有法律规定的吗?

其他 2015-04-29 03: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惯例,买房人买房贷款,开发商为担保方。在开发商拿到小区的大产权证,业主拿到自己的小产权证,业主的产权证抵押给银行,开发商担保贷款则变为抵押贷款,业主交清房款才能领到产权。  不办产权证的风险:首先,房屋没有产权证不能上市出售或向外出租。应该意识到,现在的房不一定是最终选择,当遇到真正满意的房产时,现在居住的房产如不能出售或出租,很可能成为负担。其次,不良开发商可能利用手里的房屋产权证,再次抵押房产;且一旦其破产或倒闭,银行会对其资产(包括业主的房屋),进行清算与清偿。再次,居住时若房产发生意外,业主照样需赔偿。由于业主占有使用房屋,房屋所有权虽未转移,但风险已转移至业主;一旦遇到火灾等情况,保险赔偿由开发商领取,但若由于业主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毁损,却应由业主赔偿。
  • 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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