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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 今年的6月28日,我在建行向供货商汇款的时候,收到一个骗子的短信,内容是要我把钱汇到***帐号上也行,当时,以为是供货商发的短信,就把货款4080元汇了出去,下午的时候,才知道上当了。不过这个骗子的帐户已经被冻结了,钱未取出。可是,当我在派出所报案后,却不能立案,原因是金额不到5000元,去法院立案,金额不到5000元也是不能立案,只能根据银行档案中骗子的身份证和帐户开户行地址去进行民事立案(我在山东省济南市,骗子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地区),如果,这张身份证是假的,找不到这个骗子,我是否讨不回自已的4080元。虽然,证据齐全,是否这样的案件诉讼费和必要开销超过我被骗的金额,请指点一下。我还有讨回的必要吗? 谢谢回答。

金融 2008-12-29 23: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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