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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1989年在塑料厂工作,1992年塑料厂与网具厂合并后随之进网具厂工作,1999年2月份,单位效益不好通知放长假。我的身份是计划内临时工。2007年,在帮他人代办签协议挂档时,发现我的缴费手册被扔在办公室桌子上无人管。我便拿到就业办挂了档。2010年12月份,网具厂清算。请问,我是不是单位的职工?是否应享受清算补偿?

其他 2011-01-21 20: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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