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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办理网络贷款,签订合同之前,对方说明没有任何前期费用,结果签订合同时,合同第九条说明银行要对我审查,贷款方必须有贷款金额的20%以上的资金,结果对方在签订合同后,要求我把这20%打给他们公司的账户,而我觉得像个骗局,如果我打款,他们会跑路,如果不打款,对方会依照合同条约,让我赔偿50%的违约金。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离婚 2017-03-12 12: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是可以协商确定的,但是具体的数额不能超过标的额的30%。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你好,网上贷款,不太可靠吧。
  • 你好,不用理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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